历数古代各个王朝的都城首选:洛阳、长安、西安、汴京、杭州等,哪一个不是经济中心或者政治中心,自古统治者就直滞销把握了政治经济命脉才能更有效地调配全国人力、物力用于国家建设。对于古城之选都有这么细致的讲究,那么作为两汉荆州刺史的治所也应该选在南方政治中心江陵才更合情合理,但历史就是在这必然的选择下隐藏着一定的道理。
荆州刺史弃而不治江陵
两汉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可谓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继承先秦的郡县制,同时又为奠定了州县两级的政治制度格局。
在西汉初年解决了“郡国并行”的诸侯纷争时,汉武帝将全国除了京师直辖第以外的地区分为十三州(监察区),每一监察区设州刺史一人监察地方。西汉的刺史并不常设,西汉刺史因不常置而没有固定的治所也在情理之中。从最初“秩六百石”的长吏级别,到后来“秩两千石”的大吏,很明显伴随着行政级别提升,其相应的行政职能也应有较大提高,以“六条问事”监察强宗豪右,郡守、尉,王国相。
到东汉时期,这时的刺史已经由过去单纯的监察官发展为总揽地方军政大权的要官,三国中的“荆州牧刘表”即是最典型的例子,聚众为兵,自保一方。只是从东汉刺史已成为地方军政要员可以推断,每个州最起码是有一个固定的州治所了。
此时荆州治所所在地落在了汉寿,即武陵郡下的故索县,到东汉末年有移至襄阳一带,相较于一直是洞庭一带政治中心的江陵而言,为何产生这种变化。地缘政治的需求
武帝分封的十三州,除荆州外十一州之治所都在长江以北。对于西汉统一后的偌大疆域,汉武帝这种有些上下不合比例的划分,显然有些不合理。如果荆州治所还落在江陵,那么长江以南就没有一个汉朝廷的州治所了。因此荆州治所落户长江以南,是处于十分重要的政治需求。
再从地缘政治看,武帝同父异母的兄长刘荣曾被废于此地,且深得百姓同情,江陵父老流涕窃言曰:“吾王不反矣!”,但最后仍被迫害自杀,“百姓怜之”。
再看汉寿以南的长沙郡,在高祖施行“郡国并行”制度时,这里是长沙王吴芮的封地长沙国,且由于秦汉之际的军队因不熟悉南方气候惨败过,因此此地一直是对抗南越的南方主力军。
虽然随着“郡国并行”制度的废除,两个侯国也相继被废,但是由于政治影响还有一定存在,雄心勃勃的武帝不可能再让有极强反抗力,且有政治基础的楚地脱离中央的控制。因此,介于江陵和长沙的汉寿就成为一个上下兼顾的合适的选择。江陵惨遭屠城,不再昔日辉煌
江陵是故楚的都城,终两汉之世,未见有以江陵为州政治活动中心之记载。但因白起进行的战争都带有强大的破坏性,如史料载“秦将白起遂拔我郢,烧先王墓夷陵”。且根据其好杀生的一贯作风,白起极有可能对楚都进行残暴的屠城。
直到晋代,江陵城才得到正式修缮。在东汉以前,由于江陵在灭楚之战时被摧毁的极其严重,因此昔日郢都的繁华早已不在,这也使此地在两汉未被重视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代荆州城重建后,加之三国时魏蜀吴在此地交战不断,充分体现了其战略价值,才使其重新成为今后两千年间湖广一带的政治中心。
以江陵征服南越,劳民伤财
汉寿所在的武陵郡距离南越不远,在西汉征服南越之前作为刺探军事情报基地是不错的选择,里耶秦简中多次提到“索”,表明该地是在重要的水路驿路上川,秦取楚黔中郡,就是自巴蜀浮江而下抵达沅水地区。所以西汉的时候虽史书无载荆州刺史治所,但临沅(今常德)地区当是不错的选择。
且当时荆州地区范围极广,相当于大半个中国南方地区,而江陵县偏北,对于洞庭以下的治理确实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军令政令难以下达,更重要的是,当时汉民族与周边的少数民族,即“蛮夷”的战争频繁。西汉时因与北方匈奴族的长期战争,汉庭对于南方经营不多,虽广开疆域,但管理成效不高;而东汉时南匈奴内附,北匈奴远遁,北方少数民族的威胁已大大削弱,汉民族的活动区域逐渐向南方延伸,因此与西羌及南方蛮夷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的民族矛盾。
观看后汉书中,明确记载有“光武中兴,武陵蛮夷特盛”,“长沙蛮反”,“武陵蛮寇”的字眼则频繁可见。笔者将《后汉书》中记载的东汉年间汉军与武陵蛮的战役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这十二场战中,汉军只有一半胜利的成果。也就是说,汉军与少数民族的武装力量相比还为取得绝对性的优势,因此战争只能在相互对峙的长期继续,直到三国时代仍能看到征武陵蛮的记录。对于长期的战争而言,治所若设在江陵,确实是一笔不划算的买卖,劳民伤财。而且上面的表中还有武陵蛮一直攻击到江陵的记录,可见江陵也不安全。至于后来,刘表入襄阳,长期活动在襄樊,“表遂理兵襄阳,以观时变”。荆州治所迁往襄阳,这是与当时的战争形势有密切关系的。东汉末年的荆州,北有袁术曹操,东有孙坚父子,西有刘璋,无论何方均为强敌,若不守襄阳形胜之地,荆州根本无可保,襄阳对于中原之地的重要性。所以当时刘表必得以襄阳为镇守之处,不然无法对抗来自北方的巨大威胁。襄阳是南入湖北的门户,刘表若是守江陵,怕是早已为外军所灭。从荆州刺史这一个治所的变迁,也可管中一窥汉家四百年史事,于古于今,慨有叹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