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以案释法
为进一步规范出行,努力践行“只有落后的干部,没有落后的群众”这一至理名言,落实群众做不到的我们要先做到,群众能做到的我们要做得更好,为人民群众做好模范带头引领作用,5月20日晚,索县嘎木乡平安办、派出所联合组织在家机关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近年区内发生的几起交通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观看后,该乡派出所副所长袁聪以案分析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未戴安全带、未按交通信号出行、超员超载等不遵守交通法规带来的血的教训,以血淋淋的事实和科学数据阐述违法驾驶带来的严重危害。并通报了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立行立改。强调今后执法过程中本着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的原则,对违规违法行为一视同仁,切实规范交通安全出行。
最后该乡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张鹏飞强调,交通安全事关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党员干部一定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在群众中树立榜样,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党员干部一旦查出醉酒驾驶、占道行驶、超员超载、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不仅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依法处理,还要对其进行党内处理、政务处分,请大家算好经济账、政治账,从思想上重视,行为上落实。
通过集中观看交通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以案普法,为党员干部敲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警钟,呼吁大家共同